提起二婚亲生子女和再婚配偶继承权,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去世,母亲再婚,子女的继承权和赡养责任?另外,还有人想问二婚夫妻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另一方的子女有继承权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再婚配偶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去世,母亲再婚,子女的继承权和赡养责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与母亲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只要在去世之时,双方仍为合法夫妻,母亲即便在去世之后再婚,也有权以法定遗产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其遗产分割
2、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之后,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之后
由其法定顺序继承权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的配偶、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3、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及其再婚后的婚后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
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再婚母亲,只要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再婚母亲的子女,仍然有权以法定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与其他继承人参与其遗产分割。
5、如果母亲再婚时,子女尚未成年,且继父帮助母亲抚养子女了,继父与母亲子女之间就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婚姻法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以法定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继父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6、如果继父与母亲的子女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有赡养义务
司法依据《中华人婚姻法》24条、27条、30条、36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继承法》10条、30条
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相关案例:
家住南城区的梁女士自幼丧父,五年前母亲嫁给了继父张先生。张先生原来有一对儿女,他们早已成家在外过日。作为养女,梁女士和母亲细心照料张先生的晚年,直到其今年5月过世。
在离世前,张先生留下遗嘱,声明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一个商铺归梁女士的母亲所有,作为其生活来源,自己的一对亲生儿女不得继承。
但是,张先生过世后不久,其一对亲生儿女开始争夺遗产,表示自己作为张先生的亲生子女,具有不可争议的继承权。为此,梁女士想了解自己母亲是否具有全部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力?其母亲去世后,这笔遗产自己有望全部继承吗?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胜利:按照继承有关法规规定,争议中的物业只要产权全部为张先生所有,那么张先生就有的支配权。
梁女士的母亲与张先生结婚时,张先生的两个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张先生不再有继续抚养的义务。按照遗嘱,梁女士的母亲是合法的继承人,其他人无法分享。由于张先生的子女与梁女士没有产生养育和抚养关系,因此未来梁女士母亲过世后,按照规定,财产合法继承权归梁女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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