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二婚配偶的子女继承权,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二婚)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另外,还有人想问夫妻都是二婚情况下,男方去世,遗产继承是怎么样的?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我是二婚,我死后婚前财产配偶和他的子女有继承权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二婚)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知友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父母的范围包括继父母
对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
可以依照法定继承(同一顺位内按人头平分)相互继承。
要视不同的情形而定。首先我们要明确,这个问题涉及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房产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男方死后,该房产不参与分割。如果该房产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进入继承程序,由女方,子女,及男方父母平均分配。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有一半的房产,剩下的部分再进入继承程序,女方还能再次一部分。依据:《中华人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死后婚前财产配偶有继承权、父母、子女也有继承权,对方的子女要看具体情况。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配偶有继承权,他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形成养子女关系的就有了继承权。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份额的分配二婚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婚夫妻子女继承权吗。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二婚女方孩子有继承权吗。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婚子女和二婚子女的继承权。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再婚夫妻继承权。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调解会调解或者向提起诉讼。再婚带来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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